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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2年起機車汽燃費改為每年徵收,但101年度15萬多筆機車燃料費,因公路總局少寄發一次繳費通知,讓15萬3千民眾被罰600元。公路總局監理組副組長林義勝上午坦承有瑕疵,目前已有1萬802人已繳交罰款,會在2周內退款。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上午陪同陳情人蔡先生舉記者會。蔡先生說,收到罰單後無法在郵局或便利商店繳納,向監理站詢問後,竟得到因為政策改變,不用理罰單,「撕掉就好」的回應。羅致政指出,機車燃料費徵收程序有三階段,首先寄發繳費單,若未繳,再以雙掛號寄出催繳通知,最後才是罰款通知。且交通部已在去年10月26日做出訴願決定書,要求公路總局須先寄發通知單,若車主未繳,才能開罰。公路總局昨晚緊急發出新聞稿,坦承疏失,將會重新寄發催費通知,只要在月內繳完就免罰,已繳罰金者也將退費。羅痛批,公路總局絕非不小心,難道「有反應」才能撕掉罰單,沒反應的還是要繳罰單?「公路總局違法在先,私了在後。」林義勝表示,因為電腦程式設計錯誤,挑檔未能排除101年度罰單,上周陸續寄發15萬餘張罰單;昨天經立委反映,發現有瑕疵。林義勝表示,已有1萬802人繳交罰單,會在2週內退款,相關罰單也將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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